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2014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预〔2014〕53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 主要职责
宁德市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实施意见(办法)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城建监察和稽查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协调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市容环卫、城建档案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
(六)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上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市本级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和散装水泥、新型建筑材料管理工作。
(十)承担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宁德市住建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政核拨 |
23 |
20 |
宁德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4 |
3 |
宁德市房地产管理所 |
财政核拨 |
2 |
2 |
宁德市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3 |
2 |
宁德市液化气管理处 |
财政核拨 |
5 |
5 |
宁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9 |
8 |
宁德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5 |
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3 |
13 |
宁德市建设行业人员技能鉴定站 |
财政核拨 |
4 |
4 |
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
财政核拨 |
20 |
19 |
宁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财政核拨 |
5 |
5 |
宁德市村镇建设管理站 |
财政核拨 |
5 |
4 |
宁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财政核拨 |
6 |
4 |
宁德市散装水泥办室 |
财政核拨 |
3 |
3 |
宁德市路灯管理所 |
财政核拨 |
8 |
6 |
宁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财政核拨 |
15 |
13 |
宁德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
经费自给 |
12 |
12 |
三、主要工作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城建战役和小城镇发展改革战役,促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健康较快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城建战役”攻坚为载体,加快城市环境面貌提升
“城建战役”攻坚成效明显。全年全市安排城建项目422个,完成投资25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99.8%;其中中心城市安排城建项目143个,完成投资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98.3%;各县、市也均超额完成建设目标。宁德第三水厂输水主干管、老城区低洼地治理工程,福鼎桐山溪景观改造、LNG中心气化站及燃气管网,福安富阳大桥、韩阳大桥,周宁龙潭大道,寿宁城东大道等一批城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各项设施指标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加快改变。
城镇宜居功能提高。全市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1条,新增道路长度18.8公里,新增公共停车场7处、557个停车位;新建改建供水管网108公里;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处理能力3.5吨/日、管网88公里;新建、改建垃圾中转站8座。提升园林景观水平提升,完成城市绿线规划、城市绿道规划等的编制工作,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279公顷,绿地率达38.4%,基本实现城市主干道及重要节点花化彩化;霞浦县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考核验收。
(二)以试点小城镇为示范,加快推进村镇建设
试点镇项目推进迅速。全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531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9亿元,占全年总目标的122.8%。其中省级试点及参照省级试点的南阳镇、大甲镇实施253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8亿元,占全年总目标的117.8%;市级试点镇实施278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1亿元,占全年总目标的131.8%。规划编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改善镇容镇貌等工作扎实推进。
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制定下发深化村庄整治指导意见,推动村庄环境按七个好的要求开展整治,重点完成29个村庄整治任务,形成一批可看可学的村庄整治示范典型。特色村镇建设持续推进,完成5个绿色乡镇创建,6个村庄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屏南县寿山乡白玉小区被命名为省级村镇住宅优秀试点小区,组织7个镇村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三)以住房保障为重点,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较快发展
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全市全年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957套、基本建成8716套,均超过省下达任务60%以上;完成投资16.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0.6%;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41户,超额完成发放任务;累计配租配售11433套、配租配售率96.5%。中心城区金涵二期保障房1500多套已完成分配,金涵三期采取与商品房捆绑配建保障性住房方式,取得“不花政府一分现金,提前落实三年保障房建设计划”的显著效果。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
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较快发展。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1亿元,比增60.1%;商品房销售184万平方米,比增22.4%;存量房交易173万平方米,比增22.6%;共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29454件,比增33.2%;上缴地税28.1亿元,比增30.8%,占全市地税收入的41.7%。促成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实施规范提升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行动,新增2个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四)以产业做强为目标,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建筑业持续较快发展。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2.4亿元,比增23%。认真落实市政府推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围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工业化”的发展方向,着力破解行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市里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意见。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全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混凝土和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强化建筑边坡、市政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推进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开展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试点。
(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社会管理中心职能显著强化。结合法治建设、“六五”普法等工作,加强了《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出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备案管理,同时开展自由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修订工作。
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深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保障房纠风、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减轻企业负担等行业专项治理,以及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保障房建设、市政公用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坚持“四下基层”,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行业、和谐企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同时,我市住建系统行业发展还面临不少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城市建设和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提升不明显;保障房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竣工率低,房地产投资后劲不足;建筑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服务不够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和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量和技术力量有待加强等。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43.05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57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0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55.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72.55万元。
2.事业收入251.69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167.96万元。
(二)支出总计2064.09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064.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64.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20.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92万元,公用支出51.03万元。
2.项目支出1143.46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511.07万元。该结余是保障房资金年底才下达到本局,当时应银行己结算完,无法支付。故形成结余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1.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医疗保障4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879.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0.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8.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33.1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75.8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65%,减支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