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建)决〔2019〕6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并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实施意见(办法)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城建监察和稽查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协调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市容环卫、城建档案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
(六)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上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市本级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和散装水泥、新型建筑材料管理工作。
(十)承担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住建局2018年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财政核拨(行政) |
36 |
29 |
宁德市人民防空执法队 |
财政核拨(参公) |
9 |
9 |
宁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参公) |
9 |
7 |
宁德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5 |
3 |
宁德市物业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3 |
3 |
宁德市液化气管理处 |
财政核拨(事业) |
5 |
4 |
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13 |
11 |
宁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财政核拨(事业) |
4 |
3 |
宁德市村镇建设管理站 |
财政核拨(事业) |
5 |
5 |
宁德市路灯管理所 |
财政核拨(事业) |
7 |
7 |
宁德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4 |
3 |
宁德市人防指挥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5 |
4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
财政核拨(事业) |
7 |
6 |
宁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财政核拨(事业) |
15 |
12 |
宁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财政核拨(事业) |
6 |
5 |
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墙材管理办公室 |
财政核拨(事业) |
3 |
3 |
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
财政核拨(事业) |
19 |
1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住建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的要求,全力推进上汽宁德基地项目、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和宜居环境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住房和建设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为我市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市场运行,及时采取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秩序整治、公正摇号购房、预售资金监管等政策措施,稳房价、促投资、防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增长。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9亿元,同比增长11.6%。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84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2.41%。商品房库存日趋合理。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可售商品房库存233.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10.28个月。棚户区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2018年省里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已全部按时开工建设,连续7年按时完成年度开工任务。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累计分配公租房18293套,分配率为99.8%,位居全省第一。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501户,超额完成476户年度任务,同时在实现城市居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到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乡镇教师和医疗卫生人员。
(二)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保护与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农村改厕改水成效显著。2018年全市完成765个村庄改厕任务,占年度计划104.79%,新建改造农村户厕20401户(含贫困户1018户),占年度计划,171.6%,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深入开展农村公厕新建与改造,全市新建改造乡镇公厕71座,占年度计划148%;新建改造386座村庄公厕,占年度计划264%。美丽乡村加快建设。推进146个村庄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补助村74个、县级补助村72个,逐渐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面、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农村污水垃圾加快治理。完成剩余632个村庄的垃圾治理,全市2135个行政村新一轮的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实现垃圾治理行政村全覆盖,基本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长效处理模式。全市完成870个村庄污水治理,占年度计划104.32%,惠及80万人。农村危房加快改造。开工危房改造1735户,开工率100%,竣工1735户,竣工率100%。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不断增强。78个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2镇8村入选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省级传统村落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居全省第二。
市政路网逐步完善,供水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不断完善,公共停车场和公厕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高,着力补齐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短板与弱项,解决好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年组织实施466个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完成投资131.44亿元,占年度计划109.9%;累计新建道路60.23公里、改造道路26.75公里;新增城市车位2064个、乡镇车位700个;新增供水管网57.82公里,改造供水管网53.25公里;新增污水管网106.79公里,完成雨水管网建设113.41公里;建成城市公厕70座;新增燃气管网154.73公里;新增园林绿化面积110万平方米、绿道146.3公里。寿宁县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县城验收,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全覆盖。
(五)上汽宁德基地项目攻坚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牵头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组织推进项目主体工程和码头、水、电、路、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勇挑重担,主动作为,抽调精干力量,完善指挥部运行机制,高频率协调调度,有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做到精准部署、精准调度、精准服务。出台《招标备案改革试点方案》等政策,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模拟审批、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实现项目从前期阶段到建设施工阶段的快速转段。加强技术指导,引入双院制设计审核机制,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重点项目开展设计审查,节约工程造价,减少变更,保证工期。同时,指挥部战线前移,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一线,随时协调解决现场问题,勇于承担责任,采取直接下达建设指导意见的方式,解决项目疑难问题。开展“大干100天坚决打赢攻坚战”活动,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建设。项目4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截止12月底,已完成投资129亿元,占总投资的64.5%,8个月时间推进38个项目全面进入建设攻坚阶段。
(六)中心城市载体功能不断完善。2018年,中心城市实施178个项目,完成投资56亿元,占年度计划104%,城市扩容提质,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金马北路(学院路至南湖滨路段)建成通车,实现东湖南北两岸快速串联;富春东路全线贯通顺利通车,新老城区加快交通对接;天山东路延伸至沈海高速东互通口,新增城区对外连接通道;学院路西段(马山村段)、福利路一期、玉塘路、九龙路等一批瓶颈道路建成投用,进一步完善了城区路网结构;福宁北路(中科路至衢宁铁路)、七都溪特大桥、疏港路、鉴湖路东段等一批上汽项目配套路网按照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园林绿化水平有效提升。环东湖慢行道闭合成环,湖滨景观带绿色生态特色凸显;金马大桥立体绿化、闽东路林荫道、西陂公园(二、三期)等一批绿化项目完成建设,宁德市植物园、大门山公园提升工程、南岸公园二期、镜台山环山栈道等一批项目正积极开展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创建成果得到巩固提升。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全面推进。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完成技改扩建,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接入管网工程已动工建设。供水能力大幅提升。北大路、鹤峰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东井路给水工程、中铜给水管道工程等项目供水管网完成建设,第三水厂5扩10项目竣工投产,中心城区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七)“创文明城、迎省运会”工作有效开展。18个省运会体育场馆通过验收和测试并交付投入使用。组织开展“创文明城、迎省运会”环境整建工作,改造提升中心城区17个主要节点,完成金马大桥、福宁一号和二号桥、兰溪大桥、镜台山靖海楼以及重点区域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楼宇等30个夜景亮化项目建设,城市夜景更具韵味。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升南岸、北岸公园及体育中心等重点区域景观,完成闽东路、福宁路、天湖路、宁川路等主干道林荫道改造提升工程,城市绿化景观风貌得到优化。加大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力度,清理整治中心城区及周边的户外广告牌、指示牌、商店招牌匾,规范户外广告秩序。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完善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五点一线”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水平,确保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强化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防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道路渣土污染。严格落实工地围挡公益宣传任务,保障创城公益广告数量要求。着力打造清新靓丽、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八)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局党组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风肃纪,推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扎实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文明行业评比创建实践活动,实现党员干部队伍新面貌、新作风、新作为。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作风,出台办事公开制、行政服务限时制等10项制度,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行业依法监管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培养专业思维,培育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干部队伍适应住建事业发展的新时代、新要求。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支决算总表 |
||||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6,359.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9.92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392.71 |
二、外交支出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59.82 |
三、国防支出 |
508.55 |
|
三、事业收入 |
1,201.37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四、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24.13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107.85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4.01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8.33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5,042.68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5.46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4.46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27.99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1,037.21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7,752.96 |
本年支出合计 |
7,308.61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4.86 |
结余分配 |
32.45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915.08 |
交纳所得税 |
||
基本支出结转 |
1,086.91 |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
24.21 |
转入事业基金 |
32.45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828.17 |
其他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56.2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31.83 |
|
经营结余 |
基本支出结转 |
855.29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
38.70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1,476.54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264.06 |
|||
经营结余 |
||||
合计 |
9,672.90 |
合计 |
9,672.90 |
2. 收入决算表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合计 |
7,752.96 |
6,359.79 |
59.82 |
1,201.37 |
24.13 |
107.8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56.90 |
556.9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6.90 |
16.9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4.12 |
14.12 |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2.78 |
2.78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540.00 |
540.00 |
||||||
2011008 |
引进人才费用 |
540.00 |
540.00 |
||||||
203 |
国防支出 |
597.15 |
597.15 |
||||||
20306 |
国防动员 |
597.15 |
597.15 |
||||||
2030603 |
人民防空 |
597.15 |
597.1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6.42 |
286.4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0.47 |
240.47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4.75 |
54.75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59 |
2.5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2.17 |
182.17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96 |
0.96 |
||||||
20808 |
抚恤 |
45.95 |
45.95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5.95 |
45.95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9.51 |
89.5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9.51 |
89.5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8.69 |
28.6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3.31 |
43.31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51 |
17.5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212.73 |
3,986.66 |
1,201.37 |
24.13 |
0.57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129.80 |
2,129.56 |
0.24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703.38 |
703.38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66.95 |
266.95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82.97 |
82.91 |
0.06 |
|||||
2120106 |
工程建设管理 |
163.34 |
163.34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913.16 |
912.98 |
0.18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00 |
1.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00 |
1.00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87.81 |
1,586.44 |
1,201.37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164.07 |
164.07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298.74 |
1,097.37 |
1,201.37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25.00 |
325.00 |
||||||
21214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36.00 |
236.00 |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36.00 |
236.00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58.12 |
33.66 |
24.13 |
0.33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58.12 |
33.66 |
24.13 |
0.33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5.46 |
5.46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5.46 |
5.46 |
||||||
214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46 |
5.4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07.41 |
107.4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07.41 |
107.4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7.41 |
107.41 |
||||||
229 |
其他支出 |
897.37 |
730.26 |
59.82 |
107.29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70.26 |
570.26 |
||||||
2290400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70.26 |
570.26 |
||||||
22999 |
其他支出 |
327.11 |
160.00 |
59.82 |
107.29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327.11 |
160.00 |
59.82 |
107.29 |
3.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7,308.61 |
2,204.54 |
5,104.0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9.91 |
19.91 |
150.00 |
|||||
20101 |
人大事务 |
3.01 |
3.01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01 |
3.01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6.90 |
16.9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4.12 |
14.12 |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2.78 |
2.78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150.00 |
150.00 |
||||||
2011008 |
引进人才费用 |
150.00 |
150.00 |
||||||
203 |
国防支出 |
508.55 |
100.94 |
407.61 |
|||||
20306 |
国防动员 |
508.55 |
100.94 |
407.61 |
|||||
2030603 |
人民防空 |
508.55 |
100.94 |
407.6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4.01 |
271.80 |
12.2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38.06 |
227.04 |
11.02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4.75 |
43.73 |
11.0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53 |
2.5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9.82 |
179.82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96 |
0.96 |
||||||
20808 |
抚恤 |
45.95 |
44.76 |
1.2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5.95 |
44.76 |
1.2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8.33 |
88.3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8.33 |
88.33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7.97 |
27.97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2.85 |
42.85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51 |
17.5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042.68 |
1,320.91 |
3,721.77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210.54 |
1,320.66 |
889.88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81.99 |
582.16 |
99.83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87.44 |
287.44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96.46 |
67.98 |
28.48 |
|||||
2120106 |
工程建设管理 |
161.86 |
130.80 |
31.06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982.79 |
539.72 |
443.07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00 |
1.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00 |
1.00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506.76 |
2,506.76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232.42 |
232.42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001.24 |
2,001.24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3.10 |
273.10 |
||||||
21214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66.26 |
266.26 |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66.26 |
266.26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58.12 |
0.25 |
57.87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58.12 |
0.25 |
57.87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5.46 |
5.46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5.46 |
5.46 |
||||||
214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46 |
5.46 |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4.46 |
44.46 |
||||||
21560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46 |
44.46 |
||||||
2156099 |
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46 |
44.4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7.99 |
105.99 |
22.00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22.00 |
22.00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22.00 |
22.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05.99 |
105.9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5.99 |
105.99 |
||||||
229 |
其他支出 |
1,037.21 |
296.65 |
740.56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73.32 |
473.32 |
||||||
2290400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73.32 |
473.32 |
||||||
22999 |
其他支出 |
563.89 |
296.65 |
267.24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563.89 |
296.65 |
267.24 |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967.0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9.92 |
169.9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392.71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508.55 |
508.55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4.01 |
284.01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8.33 |
88.33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05.83 |
2,183.37 |
1,622.46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5.46 |
5.46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4.46 |
44.46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27.99 |
127.99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702.95 |
229.63 |
473.3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6,359.79 |
本年支出合计 |
5,737.50 |
3,597.27 |
2,140.24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80.4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02.77 |
591.36 |
711.4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21.55 |
基本支出结转 |
38.70 |
38.7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458.93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1,264.06 |
552.66 |
711.40 |
总计 |
7,040.27 |
总计 |
7,040.27 |
4,188.63 |
2,851.64 |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3597.27 |
1845.8 |
1751.46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01 |
3.01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4.12 |
14.12 |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2.78 |
2.78 |
|
2011008 |
引进人才费用 |
150 |
150 |
|
2030603 |
人民防空 |
508.55 |
100.94 |
407.61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4.75 |
43.73 |
11.02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53 |
2.5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79.82 |
179.82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96 |
0.96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2.95 |
44.76 |
1.2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7.97 |
27.97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2.85 |
42.85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51 |
17.5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81.51 |
581.68 |
99.83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87.44 |
287.44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82.24 |
53.76 |
28.48 |
2120106 |
工程建设管理 |
161.86 |
130.8 |
31.06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935.66 |
492.59 |
443.07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 |
1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3.66 |
33.66 |
|
214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46 |
5.46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22 |
2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5.99 |
105.99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229.63 |
229.63 |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 计 |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3,597.2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769.3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13.1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1.95 |
||||||
309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46.62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16.17 |
||||||
311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99 |
其他支出 |
|||||||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 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1,845.80 |
1,690.17 |
155.63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560.73 |
1,560.7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42.29 |
542.29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7.69 |
177.69 |
|||||
30103 |
奖金 |
112.03 |
112.03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82.96 |
182.96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73.97 |
173.97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0.07 |
10.07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72.86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7.28 |
17.2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03 |
5.03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16.48 |
116.48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0.06 |
150.0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0.09 |
140.09 |
|||||
30201 |
办公费 |
15.47 |
15.47 |
|||||
30202 |
印刷费 |
1.62 |
1.62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0.18 |
0.18 |
|||||
30205 |
水费 |
1.48 |
1.48 |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33.37 |
33.37 |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16.90 |
16.9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72 |
1.72 |
|||||
30214 |
租赁费 |
0.03 |
0.03 |
|||||
30215 |
会议费 |
2.29 |
2.29 |
|||||
30216 |
培训费 |
1.43 |
1.43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75 |
0.75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1.43 |
1.43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18 |
0.18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2.12 |
12.12 |
|||||
30229 |
福利费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11 |
2.11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6.07 |
46.07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5 |
2.9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9.45 |
129.45 |
|||||
30301 |
离休费 |
24.59 |
24.59 |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44.76 |
44.7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54 |
2.54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7.56 |
57.56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5.54 |
15.54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4.65 |
14.65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88 |
0.88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6 |
赠与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9999 |
其他支出 |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指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458.93 |
2,392.70 |
2,140.24 |
2,140.24 |
711.40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131.97 |
164.07 |
232.42 |
232.42 |
63.62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29.83 |
1,097.37 |
850.68 |
850.68 |
276.51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75.85 |
325.00 |
273.10 |
273.10 |
127.76 |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76.82 |
236.00 |
266.26 |
266.26 |
146.57 |
|||
2156099 |
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46 |
44.46 |
44.46 |
|||||
2290400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70.26 |
473.32 |
473.32 |
96.94 |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行次 |
统计数 |
项 目 |
行次 |
统计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22 |
138.89 |
(一)支出合计 |
2 |
9.47 |
(一)行政单位 |
23 |
132.71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24 |
6.18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8.15 |
25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26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8.15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27 |
11 |
3.公务接待费 |
7 |
1.32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8 |
|
(1)国内接待费 |
8 |
1.32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29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9 |
3.机要通信用车 |
30 |
||
(2)国(境)外接待费 |
10 |
4.应急保障用车 |
31 |
1 |
|
(二)相关统计数 |
11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32 |
6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2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33 |
4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3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34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4 |
8.其他用车 |
35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5 |
11 |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36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6 |
26 |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37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7 |
38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357 |
39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9 |
40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20 |
41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1 |
42 |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 计 |
1 |
170 |
170 |
70 |
100 |
642.55 |
642.55 |
55.44 |
587.11 |
|||||||
货物 |
2 |
70 |
70 |
70 |
59.64 |
59.64 |
55.44 |
4.21 |
||||||||
工程 |
3 |
|||||||||||||||
服务 |
4 |
100 |
100 |
100 |
582.91 |
582.91 |
582.91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915.08万元,本年收入7,752.96万元,本年支出7,308.6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6万元,结余分配32.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31.83万元。
(一)2018年收入7,752.9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464.24万元,下降24.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359.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392.71万元。
2.事业收入1,201.37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59.82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4.13万元。
6.其他收入107.85万元。
(二)2018年支出7,308.6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525.98万元,下降25.6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204.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92.78万元,公用支出211.76万元。
2.项目支出5,104.0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97.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37.31万元,下降4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29万元,下降9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了宁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本年宁德市房房地产登记中心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列支。本年主要开支是园林房租收入支付合同工人员工资支出。
(二)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1万元,下降77.87%。主要原因是(因涉秘不公开)
(三)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6万元,下降91.21%。主要原因是(因涉秘不公开)。
(四)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华庭小区人才公寓装修款增加。
(五)人民防空(因涉秘不公开)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2.39万元,增加29.24%,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补发2018年7至12月份及预发过节费、平安综治奖和精神文明奖。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2.5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8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9.11万元,增加11.89%,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9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追加“5.12”人员护理费。
(十)死亡抚恤45.9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7万元,增加142.48%,主要原因为人防办游丽兴死亡抚恤金。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7.9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8.56万元,减少23.43%,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医保基数减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单列。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42.8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0.17万元,减少19.18%,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医保基数减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单列。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7.5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无法对比,因2017年决算数是并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中。
(十四)行政运行681.5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424.34万元,减少38.37%,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的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分离出来。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7.4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无法对比,该支出为宁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和技能鉴定站的业务经费。
(十六)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82.2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1.06万元,减少15.53%,主要原因增加了预发2018年度绩效奖、平安奖和精神文明奖等。
(十七) 工程建设管理161.8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加18.09%,主要原因增加了预发2018年度绩效奖、平安奖和精神文明奖等。
(十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35.6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70.27万元,增加65.49%,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的奖励性工资、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
(十九)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万元,与2017年持平,为镜台山保洁经费。
(二十)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6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7.94万元,减少34.76%,主要原因为金涵小区三期公共租赁管理费用列支减少。
(二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无法对比,
(二十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3.29万元,减少13%,主要用于金涵小区工作经费。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105.9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229.6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57.25万元,减少52.83%,主要原因园林绿化项目等经费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40.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0.89万元,增长19.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市公共设施232.4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11.36万元,下降32.39%。主要原因是两区路灯维护费是跨年合同,有二季度是在第二年列支。
(二)城市环境卫生850.6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80.97万元,增长27.02%。主要原因是无主垃圾建筑支出、环卫节经费、道路公园绿地养护费支出增加。
(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73.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05.88万元,下降27.93%。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补助款等支出减少。
(四)其他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6.2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80.92万元,增加211.99%。主要原因是贵岐山污水处理厂设施改造、富春道路工程(新增污水压力管)和宁德市富春路道路路口工程(新增污水压力管)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及相关前期费用。
(五)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4.4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无法对比,2017年决算是分细项科目支出。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73.3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54.12万元,增加297.08%。主要原因是散装办返退基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8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7万元,同比下降8.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用。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次,与2017年相比,因出公国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没有安排出国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与下降49.44%,主要是: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车辆运行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比上年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特种作业车人防办有4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有6部。
(三)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建设行业各部门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6批次、接待总人数357。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9%,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8年17个财政支出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分别是住建管理业务经费47.4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195万元、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经费47.45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1480万元、2018年农村改厕改水市级补助资金1330万元、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57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25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800万元、宁德市区路灯日常维护维修250万元、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经费19.01万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经费38万元、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返退资(基)金300万元、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38万元、镜台山公园保洁经费1万元、绿地养护服务项目1000万元、第六届福建省菊花展览宁德展区展览项目50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879.86万元。
共对2018年17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分别是住建管理业务经费47.4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195万元、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经费47.45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1480万元、2018年农村改厕改水市级补助资金1330万元、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57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25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800万元、宁德市区路灯日常维护维修250万元、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经费19.01万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经费38万元、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返退资(基)金300万元、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38万元、镜台山公园保洁经费1万元、绿地养护服务项目1000万元、第六届福建省菊花展览宁德展区展览项目50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879.8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住建管理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住建管理业务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79分,自评等次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4万元,执行数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5.3%。
2、党建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党建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45万元,执行数为4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0万元,执行数为147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
6、2018年农村改厕改水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农村改厕改水市级补助资金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8.5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0万元,执行数为132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
7、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44.9983万元,完成预算的78.94%。
8、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资金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自评等次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97.24万元,完成预算的43%。
9、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宁德市区路灯日常维护维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宁德市区路灯日常维护维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83.6%。
11、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1万元,执行数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3%。
1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经费38万元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1%。
13、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返退资(基)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返退资(基)金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自评等次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43.91万元,完成预算的81%。
14、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自评等次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5.79万元,完成预算的94%。
15、镜台山公园保洁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镜台山公园保洁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绿地养护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绿地养护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819.47万元万元,完成预算的82%。
17、第六届福建省菊花展览宁德展区展览项目50万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第六届福建省菊花展览宁德展区展览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6.65万元万元,完成预算的93%。
以上项目的主要产出和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详见附件: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开展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主要是:定额公用经费压缩5%。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2.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我单位共开展17个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别是住建管理业务经费47.4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195万元、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经费47.45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1480万元、2018年农村改厕改水市级补助资金1330万元、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57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25万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资金800万元、宁德市区路灯日常维护维修250万元、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经费19.01万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经费38万元、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返退资(基)金300万元、宁德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38万元、镜台山公园保洁经费1万元、绿地养护服务项目1000万元、第六届福建省菊花展览宁德展区展览项目50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879.86万元,具体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详见附件: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