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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0-05-20 10:35 来源: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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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建建议〔202020

答复类别:A

 


 

苏平生代表:

    《关于加快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的建议》(第10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出台情况

近年来,随着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及人口老龄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成为民众关注热点。2018年您在市人大会议提出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进行部署,并将支持既有住宅增设工作纳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我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闽建房〔201024号文件精神,借鉴福州、泉州等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经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20196月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宁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试行)》(宁建房〔201915号)。着重解决电梯增设工作中遇见的实际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兼顾各方利益,对既有住宅可增设电梯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及后续管理维护等作出相关规定,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法律依据,切实保障和促进民生工作。

二、存在问题

《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局通过媒体、网站、市政府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同时,深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和各县(市)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各地政策实施情况,从调研摸底和中心城区物业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因住户意见不统一、小区内客观环境条件存在局限等因素,《指导意见》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难点问题。

(一)住户意见难统一。居住在不同楼层的业主对于加装电梯的态度截然不同,部分高层业主认为增设电梯理所当然、迫在眉睫,缺乏同底层业主的沟通,而底层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加装电梯工作不支持、不赞成,与楼上业主形成对立面,进而引发邻里矛盾。还有部分业主,在加装电梯过程中,意见摇摆不定,签字同意后又持反对意见,业主间需要不断协商沟通,花费大量时间,导致部分加装电梯工作推进缓慢。当遭到低楼层住户顾虑、强烈反映、不同意安装电梯的时候,一些老人怕影响邻里和谐,并没有过多坚持,加装电梯也只能作罢。因此,高层与底层业主意见不一致,直接增加了做好协调工作的困难。

(二)改造费用偏高。增设电梯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协商确定,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可以出资增设电梯。但通常的7层住宅,每个梯位共有住户14户,扣除一、二层4户住户不出资的情况,如加装一部电梯费用按照3040万元估算,三到七层10户住户平均每户需负担改造费用34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负担较重。特别是住在一、二层的住户由于电梯需求较小,对于出资实行改造往往难以协商达成同意。而且从长远来看,后续高昂的维护费用也成为打击很多人积极性的重要原因。鉴于我市各县(市、区)财政情况不同,同时考虑到减轻住户的改造成本,《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但目前仅古田县由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对既有住宅业主增设电梯给予补助,每部电梯补助金额10万元。

(三)审批流程较为繁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考虑相邻业主间通风、采光、日照、通行、消防、质量、安全、日后维护等诸多因素,审批流程较为繁琐,时间较长。申请加装电梯不仅需要准备专业图纸、楼梯建筑单位资料、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多种材料,还要到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供电、供水、燃气、消防等多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利于既有住宅开展增设电梯改造。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意见》实行以来,虽然我局已在媒体、网站进行宣传、解读,同时也有不少群众通过电话、网络留言等方式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进行政策咨询,但还有许多群众对政策内容和具体办理流程缺乏了解。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一是继续通过住建部门网站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发动中心城区物业企业,利用各物业小区内的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指导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加大对政策的宣贯。

(二)优化审批流程。针对多部门审批,流程过长问题,我局将加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沟通协作,指导各县(市、区)住建设部门结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并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推进增设电梯工作持续高效开展。

(三)发挥基层组织引导作用。在住户利益重新分配问题上,积极调动和指导小区物业在协商中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牵头组织业主间的沟通协调,并结合小区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如:一次性由高层居民给予低层居民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协助业主与电梯施工单位进行沟通,降低电梯安装价格等。

(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推进增设电梯。将增设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纳入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避免了重复施工的扰民和经济上的浪费。同时老旧小区改造每个业主均能受益,更有利于推进增设电梯工作的开展。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江祖斌

人:林 

联系电话:05932977359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2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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