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撤回资质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1-04-28 14:43 来源: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宁德市安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司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我局已于2020123日向你司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编号:NDZZ-2020-008),要求你司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十五日内整改完毕,你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司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且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予以注销,你司的纸质证书同时作废。请你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正、副本交回我局审批科(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0593-2290571)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德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

人:吴林杰    电话:0593-2977355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6日

附件下载: